嘉待情感:處幾年對象可以考慮結婚?

嘉待情感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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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認為,談戀愛是找個人一起浪費時間,而結婚是找個人一起節約時間,用時間消耗換取财富與感情的積累。

所以不要妄想戀愛越久,婚姻越經得起考驗;或者戀愛越短,進入婚姻後更多爆發激情。

這都是很荒謬的看法。

我們每一個人對自己的婚姻質量評價離不開三個體系:

①【愛】--他會像戀愛時那樣對我嗎?(包括照顧我,對我不同于别人)

②【責任】--他能承擔與我一起養家養孩子、照顧父母的責任嗎?

③【忠誠】--他會不會出軌,明明說好一起白頭到老,中途卻換人?

婚姻中的感情隻是表面淺薄的假象,表皮之下就是赤裸裸的共赢合作關系。

需要兩個人堅定地、願意委身在這個長期的合作關系中,在商言商的把權利&義務的條款弄清楚。

照顧你、養育家庭、忠心不二,都是婚姻中的義務,對應的【權利争奪】才是你考察另一半是否适合結婚的重點。

親密關系中矛盾的本質問題,就是權力争奪問題。

心理學上認為,戀愛1-18個月是熱戀期,也是愛情最浪漫的時期。

這段時間,對方都沉浸在對對方的迷戀中,在“暈輪效應”下,看到的并不是最真實的對方,彼此也會極力維持好的形象,忍讓遷就對方。

過了18個月的熱戀期,就開始進入【權力争奪期】。

兩人在柴米油鹽的瑣碎生活中原形畢露,今天我看不慣你吃飯吧唧嘴,明天我看不慣你襪子亂丢,總想極力改變對方,希望他變成自己期待的理想樣子。

于是互相較勁,妄圖達到【這個家裡我說了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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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冷靜面對和處理,就很可能出現閃電結婚&離婚的結果。

小E算是一個很優秀的職業女性,和丈夫也是自由戀愛。起初,大家都稱贊他們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

可是才過去1年半,她的婚姻就肉眼可見地“黃了”。

在小E的描述中,以前和丈夫有說不完的話,但現在丈夫總是在躲避她,明明兩個人都在家,但小E隻能自說自話,丈夫鮮少回應;冷暴力不算,他甚至不願意碰小E,總是用“累了”、“沒興趣”、“下次吧”敷衍。

在小E自己看來,是因為丈夫沒本事,性子弱,所以“說不出幾句有用的話”;而性生活則是因為“懶”。

小E尋求咨詢是因為她發覺一貫看不上的丈夫,最近變了。

她懷疑對方有了紅顔知己,沒想到預測成真,本想着自己發怒了,丈夫應該趕緊收心回歸家庭,可丈夫卻說“既然窗戶紙都被你捅破了,索性不裝了,我和你在一起生活太累了,你不是我想要的妻子,我們離婚吧!”

小E不答應,一方面是覺得婚姻生活雖然質量不高,但别家都是這麼過的啊;再一個,她覺得自己又沒做錯,憑什麼要離婚認輸呢?

就這樣兩個人從情侶到夫妻,又從夫妻成了仇人,來來回回痛苦了半年,小E時常想到放棄關系,又總是覺得不甘心。

你愛我,所以你要聽我的?

“婚姻裡,到底要聽誰的?”“你愛我,就應該聽我的!”這句話戳中多少親密關系的要害!

對于同一個問題,兩個人角度不同必然持有不同的看法。

但遇到婚姻,就會認為自己都對這個事情持有決定權,互不相讓,就有了矛盾。

小E夫妻的婚姻問題,就從這裡産生!

比如說作息問題,小E想睡覺就全家安靜,一根針掉在地上都不行;而小E想要熬夜,丈夫就必須陪着,否則就是“不愛自己了”;

小E喜歡幹淨,看見丈夫丢髒襪子在地闆上,就要發火,丈夫時而記住,時而忘記,對此頗有怨言,“這個家待得像坐牢一樣沒自由!”

小E就會反駁:“你不是愛我嗎?愛我就要聽我的啊?不然我為什麼嫁給你呢?”

在後來與小E鬧離婚的時候,丈夫就用這個理由為自己争辯:

“你一直在用愛綁架我,要我聽你的,否則就是不愛你,我真的受夠了!我也是個人啊,你什麼時候尊重過我?你把我當下屬、當奴隸、當兒子,就是不當老公!”

“這次我一定要反抗,我要換一個人,換一種婚姻生活!”

在如何獲得決定權上,我們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卻很少停下來思考:問題為什麼會出現?

權利争奪背後是因為我們希望通過婚姻,找到一個和自己步調完全一緻的人。

婚姻讓兩個陌生人結合,但并不是要兩人完全融合。

很多人都認為,結婚就是兩個人一起做很多事情,吃很多頓飯,睡很多次覺,關鍵點就在于:【要一起行動】。

但卻不是所有時候、所有事情都要步調一緻,過度追求融合,就是一種共生。

兩個人共生的時候,非要一起做同一件事,就會不允許另一半有其他行為或想法。

比如經常以愛之名,【命令式】的要求對方改,這很容易讓另一半【放棄本我,産生低自尊感】,對婚姻後期的影響有2點:

A.會讓人放棄溝通欲望,表現的過度疏離,産生“我說了,對方也不會在意”的錯覺;絕對不會與愛人主動溝通,因為他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求饒”“無能”的表現。

B.立場不堅定,耳根子軟,很容易陷入“第三者”的花言巧語中,認為對方能看上自己屬于“賞臉和恩賜”,把第三者的愛當做救命稻草;

通過分析,小E認為,丈夫的表現符合以上特征。

我給小E的建議是:不論是希望丈夫聽自己的,還是覺得離婚就代表認輸,所以僵持着不肯離婚,都是差錯的把婚姻看做了一場關于權利争奪的競賽。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終其一生,都是希望通過婚姻建立一段親密的鍊接,彼此從對方身上獲取戰勝現實悲傷的力量,而這跟輸赢沒有關系。

很多人恰恰是太重視輸赢,才讓婚姻少了溫情,多了殘酷。

目前小E婚姻的關鍵點是幫助丈夫擺脫對小三的迷戀,重新回歸到【二人世界】,由兩個人做出是否離婚的決定,而不是由第三者來“拆散”。

這一點小E表示認可。

我的建議是,結婚後,最理性的行為應該是将【兩個人的婚姻回歸到一個人的生活】。

不要認為對方不和你步調一緻,就是“變了”、“不愛了”、“煩了”,而是“還原了”。

Ta隻是變回了和你相處時那個【個體】,你可以繼續用好奇的心和偵探的眼睛去發現和看待不同的他,适當的用【取舍原理】包容他,而不是想要改變對方。

簡單舉例:

小E喜歡整潔的家,而丈夫喜歡“一個可以随便脫襪子的家”;那你就要用【取舍原理】評估:到底是地闆幹淨更重要,還是你們的關系更重要。

如果地闆幹淨更重要,你就去收拾(畢竟一雙襪子不會影響太大),雖然丈夫沒有配合你一起,但是起碼你内心渴望家庭整潔的目标達到了。

如果你們的關系更重要,你就不要一邊收拾一邊抱怨丈夫,不然你明明付出了體力勞動,卻沒有收到丈夫的感激,反而是“被一雙襪子破壞了感情”。

當他更在意你們的關系大于他的事情的時候,就不沖突了,但這個不是你能決定的。

你能決定的是對你來說,到底這件事更重要,還是關系更重要,并做出合理取舍,為結果負責。

這并沒有什麼規律可言。

有時候關系重要,那就妥協一時自我,成全他的自我;

有時候你的原則和立場更重要,那就适當讓他妥協自我,成全你的自我。

如果總是“你愛我,就要聽我的”;或者“我都是為你好,你當然要聽我的”要求對方遷就,那這樣的婚姻自然沒有幸福和自由可言,分道揚镳也就不奇怪了。

咨詢最後,小E告訴我,她放下了【較真輸赢的心态】,與丈夫圍繞【家庭的話語權】進行了一次長談;

1)首先為一直強迫丈夫配合自己做了道歉,接着從家庭責任和做人的道德感,希望丈夫為“精神出軌”道歉;

2)接着,與丈夫約定了家庭話語權的分配方式,即【小事彼此遷就,大事共同抉擇】。

3)最後,把這次【問題】當做婚姻中兩人共同遇到的難關去面對解決,如果解決到位,也許婚姻可以更順利地過下去;如果熬不過去,至少雙方都盡力了,也可以體面分手。

我對此無異議。

其實,在親密關系中,若是一方極力控制對方的思想,試圖讓對方違背自己意願去成全自己的“什麼都想要的貪念”,那麼這種關系一定會産生間隙。

如果你覺得和另一半,基本已經做到【相互遷就,不再強求,彼此成全,坦誠溝通】。

那我認為,到那時,就是最合适的結婚時機。

有情緒疑惑,可以說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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