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待情感:為什麼天天擔心害怕失去你的人,最後反而會先離開?

嘉待情感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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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确說:不是Ta離開你,而是你逼走了Ta。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人心不是一天變涼的。

還記得狼來了的故事吧?

謊言說了太多遍,就沒人相信你了。

你不斷釋放要離開的信号,讓Ta整日活在擔心、害怕失去你的猜忌中,長時間被患得患失折磨,終于鍛煉出一顆強大又堅韌的心;

沒等你反應過來,Ta就毫不猶豫先離開了你。

先離開的人,

隻是先攢夠了失望。

@小園子 23歲 新媒體工作者

是我先愛上他,所以我主動的靠近,不計回報的付出;我跟他說,我永遠愛他,永遠也不會離開他;等他回頭時,就能看見我的心意;也許就願意接受我,和我在一起。

但現在,我還是先離開了。

不是不愛了.....而是感動換不來愛情,隻有心動才可以。

我總問他到底愛不愛我,也明白他不是在忙,隻是在和别人厮混;我猜測他的社交圈,唠叨他的吃喝穿住,忍不住問一些亂七八糟的問題;其實,這都是我愛他的樣子;但我一廂情願的樣子,真醜。

我厭倦了總是被無視,也痛恨自己在這段關系中那麼卑微沒骨氣;所以我離開了,放過自己,放過他。

【真實心理解讀】:

王小波在《人性的逆轉》裡說過這樣一句話:“人是一種會騙自己的動物,我們吃了很多無益的苦,虛擲了不少年華,所以有人就想說,這種經曆是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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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其實道出了很多單戀者的心理狀态。

他隻是暫時不愛我,隻要我持續付出,總能感動他。

這些人在愛情裡看似無私付出,卻從來沒考慮過這些是不是對方想要的,深陷在自我感動的滿足裡。

愛情隻有在互相有好感的前提下才有意義,而在不愛你的人眼裡,你再多的付出和努力,都是白費。

在感情中,我們有些付出其實是在表演,暗示對方“你看,我為你做了多少,我多愛你啊!難道你不應該感動,不應該同樣的愛我嗎?”用一種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種癡情的假象,這屬于【情感道德綁架】。

你掏心掏肺感天動地,旁觀者為你惋惜落淚恨不得以身相許,你覺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點,從而内心獲得一種畸形的滿足感和安全感。

但是對方可能根本不需要。

在不愛你的人眼裡,連付出都是打擾。

所以先離開的人并不一定是背叛了感情的人,是狠心的人;相反,那個先離開的人也可能隻是攢了太多失望;她終于醒悟這世界唯有感情不是靠付出就有收獲,不得不離開。

在@ 小園子 的對話溝通中,我告訴她:

對于愛你的人,你假裝離開是一種殘忍,兩敗俱傷;但對于不愛你的人,你假裝離開,是對兩人都好,放過彼此。

無論你多愛對方,不要把他當作你的全部!

你出生在這個世界,父母給予你生命,你也是來體驗人生的!

愛情隻是錦上添花的一項體驗,千萬不要委屈自己。

真正的愛情态度是:我以慷慨赴死的姿态愛着你,也可以決絕的心離開你。

往前走,别回頭!

消耗你熱情與真心的人,把你的心意踩在地上反複摩擦的人,以為你永遠離不開他的人,真的不值得你留戀!

前面風和日麗,未來柳暗花明。

先離開的人不是不愛你,

也許隻是單純受夠了折磨。

@陳芝麻 29歲 漫畫師

我前任對我說過最多的三個字就是:我愛你。

口口聲聲說愛我的是他,到最後先離開的也是他……他說,因為我不愛他,所以他離開是為我好。都是謊言,這個世界我們到底還能相信什麼呢?

雖然我不曾回應過他的愛意,雖然我總是拒絕他的示好,但不代表我不愛他啊!

現在的我好像突然間被人從心裡抽掉了些重要的東西,心荒意亂,思緒煩雜。

慢慢的,心裡的口子好像開始在滴血。

謊言就像泡沫,陽光下美麗着,可一觸就破。

如果我早看破你還會有什麼好難過的呢……

【真相解讀】:

直到你親手把愛你的人推開,你還執迷不悟的怪對方不愛你。

因為你從沒審視過自身的問題,隻知道把所有的責任推卸給“不愛你”。

你能在一個愛你的人身上找他不愛你的證據嗎?找不到。所以你唯一拿出手的證據就是,因為他離開了。

那他愛你的證據呢?人們總是選擇性遺忘。

愛情不能自私。

一切不理智行為都是對身邊的人不負責任,生活本就應承擔所有負面,隻有這樣才有資格去愛,或者得到愛。

越容易得到就越不珍惜。

你曾經忽略對方的感情,也肆意揮霍他愛你的熱情,甚至不理會于他被你拒絕的沮喪難過;

可是每個人能付出的愛都是有限的,如果對方在這段親密關系中感覺到力不從心了,遲早有一天會離開你,再也回不來了。

有些人喜歡上你可能需要一輩子,但傷了心,離開你一秒都不到。

心理學研究發現,對于不珍惜感情的另一半,最好的報複方式是【棄貓效應】。

字面意思是如果一隻貓咪被丢棄過,再次撿回來,那麼貓咪會十分乖巧,十分聽話,因為它害怕自己被再次抛棄。

或者說,它害怕自己以後沒有家了,以後它會表現得特别順從,可愛。

這種效應運用到那些不懂珍惜感情的人身上,對方才會知道你的好。

所謂的【棄貓效應】,并不是真正把對方丢棄,而是提前讓一個人熟悉被抛棄被丢下的感覺,讓對方嘗到被丢下的滋味,并且要讓對方知道,這種丢棄的事情會真實發生的。

如果對方還愛你的話,那麼ta就會感受到一份難過以及痛苦,如果對方不愛你了,也許一拍兩散才是最好的結局,我并不提倡用這種方式對待貓或者人,而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用[珍惜]的心意對待另一半的付出。

目的是維護好一段感情的,而不是出于互相折磨。

這裡也給一些付出者提個醒,莫言在《檀香刑》這本書中寫到:“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諱的就是個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圓滿了,馬上就要虧厭;樹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馬上就要墜落。凡事總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被愛讓你形成依賴,

離開才懂心意可貴。

@靜心 33歲 公務員

我大概就是别人口中的好孩子,我的人生軌迹就是按照父母的意願生活。

她們滿意,我就滿意。

所以面對父母給我介紹的相親對象,我沒什麼感覺,但也湊合在一起了。

不論他付出什麼,我都認為理所當然。

直到他發現我并不愛他,隻是為了父母滿意才答應和他結婚,他惱羞成怒,憤然解除婚約。

而更可悲的是,直到他不愛我、離開我的那一刻,我才發現,我愛上了他。

【真相解讀】:

有時候被愛成為一種依賴,當愛你的人先離開的時候,或許你才會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間也對他動了心。

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間的哲理都适合愛情。

愛情沒有道理可講,也沒有邏輯可證。

愛情隻是一項需要實踐和努力經營的事業。

我曾在網上看到一句紮心的話:“愛而不得,得而不惜,失而懷念,終其一生,滿是遺憾。”

是啊,人生的悲哀莫過于此。

許多事,常常以“我愛你”為開始,但以“我走了”為結束。有些人,直到對方先離開了,才知道要去珍惜。

經濟學有個現象,被稱為【損失厭惡】

本意指人對物品的價值其實并沒有一個固定的認識,當人們不得不放棄它的時候,其難過程度要高于他們得到該物品的高興程度。

即同量的損失所帶來的負效用是同量受益正效用的2倍。

這個現象剛好可以解釋,為什麼愛我們的人先離開我們時,我們那麼受傷,那麼舍不得。

因為當我們即将失去某件物品或者某個人時,心理所帶來的傷痛遠遠大于失去的快樂。

擁有的快樂深深淹沒在失去的苦痛中,于是我們領悟自己不能失去TA,TA對自己如此重要!

原來所得所獲,不如一夜星空。

在 @靜心 的心理治愈過程中,我讓她先寫下對方給予她的痛苦回憶,再寫下給予她的美好回憶,做個對比。

情緒感受要通過對比,才知道到底恨多一點,還是愛多一點.

直到美好寫滿一張紙,而痛苦隻有一行字“他離開了我”……

@靜心放肆 大哭,她慢慢釋懷。

一個優質的愛人,即使他離開了也不會帶走你再次愛人的能力,信心和勇氣。

反而因為他的離開,那些曾經令你痛不欲生的[回憶]才能變成【愛過】的證據,時刻提醒你下一段感情如何小心,如何珍惜。

因為他的離開,才讓你知道需要變得更好,需要自省,需要尊重别人的付出,不要輕踐他人的心意。

同樣,誰也無法保證以後相愛的人是不是未來有一天會離開你。

愛人有腳,自己會走。

所以目前我能做的就是随時有獨立精神,過好自己本該有的生活。

精神獨立+經濟獨立=選擇的權利

這不是雞湯,這就是血淋淋的現實。

【你做一朵花,就會害怕春天離開;但如果你是春天,就沒有離開,生命中就永遠有花綻放 。】

本文系嘉待情感導師、情感咨詢師總結内容,轉載請注明來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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