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鐘書在《圍城》裡說,婚姻是座圍城,城外的人想出來,城外的人想進去。
結婚,多半是因為相愛才選擇共同步入婚姻殿堂,但這并不代表兩個相愛的人就一定能夠相愛一輩子。
離婚,是由主觀和客觀上的很多因素造成的,一起來看下在相處過程中造成離婚的三點原因
01 心理需求得不到滿足
婚後,兩個人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每天朝夕相處時,如果男女雙方各自的需求都不能得到有效的滿足,那麼就會滋生不良情緒,進而引起争吵和家庭沖突。
男女雙方不被滿足的需求主要包括:自我價值得不到對方承認,自尊心受損,正當的感情需求,例如溫存和體貼得不到滿足,在興趣愛好方面,雙方差别太大。
追求精神和情感的滿足,是夫妻共同的基本需求,但是由于男女兩性在認知、思維及行為方式上的差異,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使得這一需求很難得到滿足。
第一:不了解配偶真正的需求,或者是完全不了解配偶的心理需求是什麼。雖然給予了對方愛,但并不是對方想要的。
第二:由于生活和事業的壓力,夫妻兩人都忙于工作和孩子,即使每天見面也沒有過多的交流,感情逐漸疏遠,彼此間也漸漸感到陌生。
第三:一方事業有成,忽視了配偶對家庭的付出,或是一方隻顧着照顧孩子,忙于家庭,而忽視了配偶工作上的困擾等,從而因為一方的疏忽造成對方強烈的孤獨感,進而出軌。
02 價值觀不一緻,性格不合
如果夫妻雙方價值觀不一緻,那麼就會導緻雙方共同的生活目标不一緻,在處理一些事情時,也會各執一詞,争執不下。
分歧越來越多,兩個人之間的不知諧也會越來越多,最終這些會成為離婚的重要因素。
“性格不和”也是很多戀人分手的時候經常會提及的一個理由,當兩人結為夫妻後,這一條相處中顯得尤為重要。
假如夫妻二人性格相差太遠,很多事情都不能達成共識,常常各說各的,彼此間在心理和精神上也互相得到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就會疏遠,夫妻間感情一旦疏遠,就易被“有心”的第三者介入。
03 以自我為中心,互相缺乏包容和理解
這種矛盾,在年輕的小夫妻中較常出現,夫妻雙方自小在家中集萬千寵愛于一身,不懂得設身處地為他人着想,轉而習慣性地索取,不願意付出。
戀愛的時候,風花雪月的浪漫暫時會遮蓋這些不足,但婚後,柴米油鹽的瑣事卻會漸漸暴露這些缺點,積少成多,逐漸也就會加大彼此的不滿。
當常常扮演付出角色的一方處于困難或者痛苦時,被照顧的另一方卻仍舊在索取,不懂得安慰對方,也未能及時給予對方心理上的撫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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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付出的一方終究會有爆發的一日,兩個人之間也不可避免地會進行激烈的争吵,長期的不滿情緒一旦爆發,就會猶如火山岩漿一般,灼傷兩個人的感情。
心理不成熟的人,進入婚姻後往往也無法很快做到思想的獨立,經常就是“我爸說”“我媽說”……根本沒有自己的主觀意識,也不懂得體諒另一方。
任性自負的個性在婚姻中會令人疲倦厭煩、以自我為中心、家庭責任較淡薄、缺少忍讓和寬容、感情易沖動、對平淡生活不滿等,一旦日常生活中稍有不如意,這些就會促使各種矛盾發生,進而導緻離婚。
離婚,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在相處中的過程中積攢了太多的不滿而造成的,所以不要認為隻要結婚了就是安全了,就能白頭偕老了,然後肆意揮霍彼此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