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者文芳,女,32歲,自由職業。
文芳:老師,你好,我32,自由職業,之前有一段婚姻,有個7歲的女兒。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前夫賭博。離婚後,因為自己要在外打拼掙錢,女兒是給我父母在老家帶的。現在,我遇上一個新的男人,比我小5歲,但是很成熟對我也很好,現在我已經和他辦了酒席了,但還沒有領證,我肚子裡也懷上了他的孩子。但是,我還沒有跟我父母說,也跟他隐瞞了我曾經結過婚,有個7歲的女兒的事實,我不知道該如何跟他說比較好,他會接受嗎?
我:不得不說,你真的很膽大,因為你在做一場冒險。我相信你的外表還比較不錯,所以能跟比你年齡小的男方達成這樣一段關系。一直隐瞞這麼久,可能你也能隐隐約約感覺到,如果你一旦說出來,男方就會跟你分道揚镳。一個女性,未婚跟離異帶孩,在婚姻市場上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也就是說能找的對象的範圍都不一樣。以隐瞞而得到的一段關系,是随時都可能崩塌在真相之上的。
以目前的情況,你隻有三種選擇,一種就是隐瞞一輩子,維持相安無事的假象,但是女兒要永遠藏起來,活在陰影之下,且不說這個難度,就算能隐瞞,你也會活的很累,因為一個謊話需要無數次去圓。而你的女兒成長也需要母親。所以這一項顯然不現實。
第二種選擇,領了證之後告訴他。酒席也辦了,證也領了,你再告訴他的話,雖然真相會令他難以接受,但是他在憤怒和難過之餘還會考慮他的沉沒成本,并且念在曾經的情誼,且你還有了他的孩子(注意了:他受到如此大的沖擊,可能會要求你先打掉孩子),他可能會逼迫自己先接受一段時間再說。注意,這段時間可能他内心十分抵觸你,可能會時而憤怒時而消沉,那麼你就更需要做好自己該做的,任打任怨。因為隻有他平複下來,看到你的好,内心真正的接受了,才能再去考慮和你好好過日子。需要提醒你的事,選擇這一條路,是非常被動的,你相當于把自己的人生交到了對方的手上,如果他給你判了死刑,那麼你就是二婚離異身份,再加上可能會落下一個“詐騙感情”的不良輿論影響,是不利于自己再度擇偶的。
第三種選擇,是在領證前就告訴他真相。雖然他離開的幾率會比第二條更大一些,但是至少你還有後路。他在震怒之後,會去思考這段關系是否還需要繼續,不管結果如何,你都該心平氣和的接受結果,并且祝福對方快樂幸福。你可以告訴他,因為太愛他,所以之前都不敢告訴他,但現在由他來選擇。他如果離開你,那麼也是符合常理的,如果不離開,你就應該對他更好,來穩住他的心。
最後,你要清楚的認識到,造成今天的局面,是因為自己的貪心。無論如何,學會為自己的差錯買單。明白自己在婚姻市場上的定位,能夠找什麼樣的人度過一生,而不是欺瞞或者好高骛遠。把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賭博,這很重要。注:目前腹中的孩子不建議強行留下,這關乎一生的幸福。好好談,接受結果,從頭再來不是那麼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