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待情感:我雞飛狗跳的再婚生活:彼此算計,沒有愛情

嘉待情感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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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何女士,今年52歲,某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再過幾年就退休了。

何女士的第一段婚姻結束于19年前。她前夫是一個酒鬼,對家庭不管不顧,何女士毅然決然的帶着唯一的女兒離了婚。

歲月彈指間,何女士的女兒都成家立業了,她自己呢,多年下來卻沒有找到太合适的。談過幾個對象,也都因為林林總總的原因沒能最終走到一起。每到逢年過節時候,看着空蕩蕩的房間,何女士總覺得特别孤單。

前年經人介紹,何女士遇見了現任趙先生。趙先生年齡比何女士小了3歲多,常年在工地上跑,雖然文化層次不高,但為人比較健談。趙先生的情況跟何女士差不多,也經曆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有個兒子,不過兒子的撫養權歸前妻。

何女士和趙先生兩人情投意合,相處起來生活習慣什麼的也都能接受,兩人也有談起領結婚證的事。要說起矛盾的話,也就集中在趙先生兒子和他老母親的身上。

趙先生的兒子連職高都沒畢業就出了社會,找工作沒人要,就總是找趙先生拿錢。因為離婚的原因,趙先生覺得自己沒有給兒子完整的家,影響到了他的成長,有些愧對兒子,所以都是盡量滿足孩子的一切物質要求。對此何女士很有意見,她認為趙先生太溺愛孩子(何女士的女兒結婚了之後,基本都不會找她要錢,比較獨立),對自己卻沒這麼大方,兩人沒少為這事兒吵。

再一個就是趙先生的母親,老人家67歲了,行動不便,趙先生是個孝子,沒遇到何女士之前,他都是天天給母親做飯,甚至是擦洗身體。遇上何女士之後,這些工作就逐漸落在了何女士頭上,何女士剛開始還能堅持,久了之後自然是忍受不了,甚至是各種抱怨。兩人也讨論過請保姆的事,但趙先生收入不穩定,何女士手頭也并沒有闊綽到可以給很多支持,隻得作罷。

趙先生曾指責何女士,在對他母親這一點上沒有前妻做的好,他覺得雙方都快結婚了,何女士就應該承擔起一個媳婦該有的責任,對何女士的态度很不滿。

兩人也不是沒談過分手,但何女士舍不得。她心想,等到趙先生母親百年之後,等他兒子也成家立業了,兩人估計就能沒有障礙的好好處下去了。

趙先生離婚後,一直是跟他母親一起住,且名下是沒有房産的,所以去年有了一個申請經濟适用房的名額。何女士是有房子的,所以趙先生準備先買了這個房子,再說領結婚證的事。何女士也表示理解,畢竟結了婚,也就買不了經濟适用房了。

可買這個房子,得需要5萬的首付款。趙先生沒多少存款,他希望何女士能拿出這5萬。何女士同意了,但是她希望買了房子之後兩人去領證,并加上她的名字,趙先生卻不樂意了。趙先生說申請經濟适用房的名額是自己的,這房子以後肯定是和何女士一起住,但是未來也是留給自己兒子的,這錢最多當自己借她的,但是肯定不會加她的名字。

何女士當然很生氣,但是好像也拿不出話來反駁趙先生。要是她不出這5萬,兩人鐵定就分手了。何女士想,就當自己幫趙先生一把,至少兩人以後結了婚有個住處,至于房子歸誰以後再說,心一橫就給了趙先生5萬。拿到房子後,兩人把結婚證領了,何女士又親力親為的監督裝修,還給房子添置了不少家具,前後又投入了4萬。

婚後,兩人的矛盾越來越多,再加上雙方經濟上也是各自分開的,到後面甚至演變成每一筆都要做計算:每次出門誰請的客,誰花的錢,開車的油錢誰付,給彼此買了什麼東西......兩人吵架越來越頻繁,甚至開始惡言相向,誰也不認輸。上個月,趙先生說自己的兒子要帶女朋友過來住,希望何女士跟他一起搬離這套經适房,去他母親那裡住,還可以順便照顧他母親。何女士怎麼可能同意呢?兩人幾句話不合,在房子裡動起了手,何女士甚至還報了110。最後,何女士同意離婚,前提是讓趙先生還她投入的9萬塊錢。但是趙先生隻同意還她6萬,說何女士也住過房子,不可能讓她白住。

好好的一段婚姻,最後以狗血劇情收場,何女士身心俱疲,說離了之後,再也不結婚了。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銀河女士的調查表明,我國的離婚者中有再婚意願的占55.2%。可見一場婚姻的失敗并不能阻擋人們追求美好婚姻的願望。但事實證明,再婚家庭的離婚率比初婚家庭高50%,也就是說,離婚的人有更強的離婚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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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再婚家庭想要好好的經營下去,最重要的是以下三點:

一,再婚雙方要努力适應新的婚姻關系

再婚雙方要改變在前一次婚姻中形成的夫妻合作模式,所以對新的婚姻關系存在着心理适應的問題。最重要的是不要在現任和前任之間做比較,或者因為一些利益關系造成跟前任的藕斷絲連來影響再婚的婚姻等等。

拿何女士的案例來說,趙先生會有意無意的把自己的前妻跟何女士做比較,當何女士做的事有不如前妻的地方,趙先生就會産生何女士不适合自己的想法,繼而态度更加消極懈怠。

想要改善這一點,就要在尋找新的婚姻伴侶和準備結婚之前,做好十足的心理準備,不要把自己過去的婚姻生活經曆和感受帶到新的婚姻中去,并努力建立全新的相處模式。

二,再婚家庭的繼子女的問題

不少人再婚的時候會涉及繼子女的問題。再婚家庭的親子關系是再婚領域最令人困惑的問題之一。

再婚家庭内,常常會出現繼子女對繼父母充滿了敵意的情況,經常找借口撮合自己的親生父母,使再婚夫妻之間的某一人莫名其妙的成為一個“第三者”;

再婚家庭大多數都會涉及到繼子女的撫育問題,并且很可能在這些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比如何女士,對趙先生給他兒子錢這個事情之所以本能的抵觸,本質上來說是因為不希望趙先生的親職投資(指物質和非物質的投入)給了他跟其他女人生的孩子,這是人性使然。繼父母可能無法真正的去愛繼子女,造成行為上有失偏頗,從而影響再婚夫妻感情。

開放式的再婚家庭關系是最好的。繼父母不需要刻意去取代繼子女親生父母的角色,慢慢的讓繼子女對自己有個心理适應的過程,彼此信任和尊重,營造出輕松的家庭氛圍。

對繼子女的教育,應該采取溫和且妥當的方式。不要太過于展示自己的權威或者去數落孩子的親生父母。同時,再婚夫妻雙方應當彼此約定好對所有的子女都一視同仁,不要厚此薄彼,跟繼子女之間多增進相互了解。

三,再婚家庭中經濟問題

再婚家庭中的雙方,經曆過以前的婚姻,都會有各自的婚前财産,還涉及親生子女的遺産分配;再婚後,又有婚後的共同财産産生,在家庭财産的處理上比普通家庭更複雜。同時,因為經曆過失敗的婚姻或者感情的傷害,再婚雙方對于伴侶的信任度都比較低,難以再有像頭婚那樣傾盡所有的心态。

像趙先生和何女士的婚姻,大多數時候隻有“我”的概念,沒有“我們”的概念。趙先生的收入都花在了贍養母親和養育兒子上,很難對何女士有更多的投入。如果是普通家庭,這些開銷都是夫妻雙方來共同承擔。但是顯然,何女士不希望自己承受“不屬于”自己的責任,對自己的“倒貼”行為也充滿了不甘,這二人很難有同舟共濟的感覺,隻能說是搭夥過日子。

要解決這個問題,再婚雙方應該在婚前就将财産的分配做好安置,商量出一個彼此都認可的方案,避免家庭成員之間互相猜忌。同時,如果兩人經濟是分開的,可以先設立一個婚後共同賬戶,約定好每人每月存多少錢進去,這樣兩人就有了一筆共同基金,供出行或以後消費來使用,不會顯得生分,也能讓彼此的聯結感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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