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是需要付出的。
我們想要在關系中得到愛,付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比如,你希望伴侶愛自己,你可以為ta洗衣、做飯,亦或為ta買衣、買包等等,這就是通過自己的付出,滿足對方的需求,即用付出換取愛。
從這個角度來說,付出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我們要承認,現實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的付出都能得到回報的。
那麼,為什麼有些人的付出,卻得不到愛?
有一類人,在家庭裡是“犧牲型”的角色。他們為家庭付出了很多,幾乎包攬家庭裡的所有事,一直在自我犧牲。但這種犧牲,會讓他心理不平衡,他覺得自己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這類人的邏輯是:“我付出,我有理,所以你欠我的。”很多學員會和我們的咨詢師說:為什麼我的好心到最後變成了驢肝肺?為什麼我努力讨好老公讨好婆婆一家,可是到最後他們還是不滿意?
和這類人相處,會有很深的愧疚感,最終會演變成無力感,産生出憤怒的負面情緒。于是,你不能向他們提任何要求,當他們提出要求時你也隻能順從,你們不能平等對話。你會覺得很愧疚,也很無力,内心感受到很壓抑。而很多犧牲型的人,也很難經營好家庭。
很多夫妻之間的争吵都在确認一件事,即“我在你心裡是否重要”。如果一方能夠及時回應另一方,那麼就證明了自己被看見,被愛着。
婚姻中的彼此,如果關系中感受不到“重要性”,那就需要自己看重自己,因為隻有自己确認了自己的重要性,對方才有可能認為“你是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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