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待情感:什麼樣的婚姻能幸福長久?有這3個特質的

嘉待情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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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到底是一個人的事?還是兩個人的事?

以下知乎是否結婚,是一個人的事;結婚後過得好不好,則是兩個人的事。

01 要不要步入婚姻,是一個人的事要不要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和什麼樣的人結婚?

這些都是一個人的事。

考慮清楚這些問題,才可能做出忠于自己内心的選擇。

1)做出正确抉擇的前提,是擁有完整的“自體客體”,從而深入了解自己的内在需求,從心出發。

自體客體,就是個體從小與父母、同伴之間建立起來的需求聯結。

内在需求越能夠被滿足,個體心理就越健全;否則,存在一定心理缺陷,需要後續做出彌補。

《被嫌棄的松子一生》中,松子一生無疑是不幸的,她渴望親情、愛情、友情,但這一切,都與她的期望背道而馳。

因父母偏心,松子從小得不到關愛,在長期被忽視的家庭環境影響下,她潛意識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因此,一生都在尋求外界的認同與喜歡。

為了獲得别人的青睐,她會不由自主地讨好、迎合,甚至一再降低自尊,放棄自我價值和利益。她願意不惜一切代價,去換取父親的關注、伴侶的呵護和同伴的關心。

但是中了“缺愛木馬”的松子,并沒有察覺“内在系統”的崩壞,也沒有嘗試停下來仔細“檢修”。而是讓“程序”一直錯誤地運轉下去,這加深了她的不幸,也讓她一度墜入深淵。

她如同一個溺水的人,頻頻等待救援,或是拼命抓住身邊的“救命稻草”,彼岸卻遙不可及。

内在需求的空缺,讓她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隻好用盡可能抓住的一切,去填補那個心靈的“黑洞”。

此外,别人願意給什麼,她就接什麼,不加分辨,全盤接受。

在愛情中極度卑微的松子,将希望不斷寄托在另一半身上,渴望被關愛和拯救。而她内在的“匮乏”,隻能不斷吸引來并不珍惜她的男人。

松子其實也是現實中一部分女性的真實寫照,由于幼年的“自體客體”未被滿足,導緻内在有一部分是“虛空”狀态,往後也一直在尋求補償的路上。

現實中,不乏松子一樣為了别人滿意而活的人:結婚,是因為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想要給父母一個交代,而不是“我想什麼時候結婚”;擇偶的标準,是遵從父母的要求和現實世界的既定準則,而不是“我的标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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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快樂與幸福,是建立在家人快樂和幸福的前提下,而不是“我真的快樂嗎?”

選擇和誰結婚,考慮的是,對方能否給予自己足夠的物質或情感需求,而不是“我是不是真的喜歡這個人。”

……一切“唯外界視聽”,卻唯獨忘記了,結婚,終究是自己的事。

唯有遵從自己的内在需求和真正意志,才談得上對自己人生負責。

2)學會與内在自我産生深度鍊接,才更懂得遵循自己内心的真實意願了解和洞察自己内心的真實感受、需求及思想等。

比如,當身邊人告訴你:“該結婚了”

“年齡到了,趕緊找個人嫁了吧”

“有個關心你的人,我們就放心了”

……諸如此類的聲音,首先在内心進行“過濾”。

畢竟,并不是所有的聲音都是正确的,外界的聲音都隻是參考,那僅僅代表别人的主觀意志。

要清醒地意識到:選擇婚姻,是在選擇自己的人生,而不是繼承父母之命;婚姻不是“救贖”,自己才是自己的“光源”。

因此,你要考慮的,是:“我是不是想要結婚”

“我是否準備好了”

“我是因為想要獲得一份關愛,才走進婚姻?還是因為我本身就是完整的、美好的,與另一個人組建家庭會更幸福。”

如果感覺自己還沒有準備好,那也不用急着下結論。

給自己一段獨處的時光,先從内心培養起自信和力量,有一份可以自給自足的工作,有一些可以更加豐富和充實心靈的興趣,能夠從中感受到快樂。

無論外界有沒有人給予你愛和肯定,你首先是愛自己的。

愛自己的一切,性格、外貌、内心,包括一切本身的不完美。

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接受了,才有改變的可能。

這份植根于内心的愛,會促使改變發生,有想要變得更好的沖動,一點一滴去精進、完善。

無論結不結婚,自我的完善與成長,都是此生的“必修課”。

當我們本自具足,并不需要依靠外界來滿足或補償内在的需求,有獨立且強大的人格。

婚姻就不是一種需要依附或存在束縛的關系,單身也好,結婚也罷,都可以生活得相對很好。

02 能否在婚姻中獲得幸福,是雙方共同經營的結果選擇了與自己情感和能力等方面基本匹配的一個伴侶。

接下來,在雙向奔赴的婚姻中,合作、成長、課題分離,是關系雙方必須要做好的“功課”。

唯如此,才可能在婚姻關系中,找到一種“平衡”。

1)婚姻關系的本質是共同合作夫妻雙方既是伴侶關系,也是“合作”關系。是基于互相關愛、平等、尊重、合作基礎上的“命運共同體”。

如果一開始把婚姻幻想得過于完美,渲染一層愛情至上的浪漫色調,難免在往後的一地雞毛中産生心理落差。

不妨一開始就客觀地看待這份關系,保持“分工明确”,反而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經濟學家薛兆豐提出過一個“合夥式婚姻論”:“如果能用經濟學思維理性看待愛情和婚姻,人們在情感中的風險和痛苦,可能減少一半。”

相當于給感情的情感中注入一些理性的思維,乍一聽感覺有些不近人情,其實仔細想來也不無道理。

沒錯,婚姻其實就相當于兩個人合夥開“家庭公司”。

男女雙方都需要投資(時間或經濟成本)、經營,承擔相應的責任,盡到應盡的義務。

秉持“合作”理念,可以在婚姻相處過程中,減少過分依賴或要求,彼此擁有更加獨立的人格,學會尊重對方的想法與感受,減少家庭矛盾。

有明确的分工協作意識,可以降低期待值,為完成共同的心願和目的。

夫妻雙方各自懂得讓步,在相互磨合中達成一緻觀念,相互扶持,共同維護家庭的利益。

有溫度的合作關系,會成為婚姻關系穩定長足發展的利器。

2)伴侶雙方各自都需要完善自體,不斷成長結婚,隻是伴侶雙方各自在社會上多了一個丈夫或妻子的角色。

但無論扮演哪個角色,每個人首先都是他/她自己。

自體的健全程度,決定了一個人在婚姻當中的體驗感、幸福感婚後各種反映在對方身上的問題,無疑都有自己内心的影射。

沒有人天生就是經營婚姻的天才,一切能力都在于主動“習得”。

隻有伴侶雙發願意主動完善和成長自體,才能建立起良好的親密關系。

①覺察在關系中的體驗與感受,嘗試“共情”

鑒于自體視角的限制,受過去經驗、感受的幹擾,我們對于自身、他人及周圍環境的認識,往往是主觀的、片面的。

這就要求我們在與伴侶相處中,盡可能回到自己的體驗和感受上來,減少抱怨和批判,嘗試共情與理解。

不滿、抱怨、厭惡等情緒産生時,一定是對方做錯了嗎?也可能是自我内心的一種先驗情緒,遷怒于對方?比如,受到幼年父母情緒狀态的影響。

内在的某種需求不被滿足時,一定是對方的責任嗎?也可能是自我的需求過多、期望過多,讓對方的付出過度“飽和”?

痛苦的感受來源于哪裡?是受害者思維影響,還是本身的不完美,感到無能為力?

……嘗試共情和理解,懂得換位思考。有了内在情感的“調劑”,就能夠讓關系中一部分矛盾得到弱化,看清問題的根源,不被情緒“奴役”。

②擁抱内在感受和想法,學會在關系中自洽當你把心思總是傾注在對方身上,密切關注對方的舉動,他/她的喜怒哀樂也會牽動你的情緒變化。

與其将對方視為問題的焦點,不如學着改變自我,在關系中學會自洽。

通過覺知自己的體驗,主動學習、探索和反思,嘗試共情、理解這些體驗,使得心理功能得到逐步健全、完善和發展。

通過冥想練習,傾聽内在的聲音,擁抱自己的不完美,通過專注自我感受,讓自身的能量不斷回流。

必要時,伴侶雙方需要互相幫助,促成各自自體的健全與發展。

自體得到發展和成長了,就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自己。

從而也理解周圍的人、事、物及環境,更能夠産生“共情”、接納,内心變得柔軟、堅定,也會擁有更豐富的精神世界。

3)婚姻關系中伴侶雙方需求的變化如果伴侶雙方在各自完善自體的過程中,一方或對方的感受、需求發生了變化,那就要再次覺察,重新作出選擇。

不過,婚姻關系往往會将兩個獨立的個體綁在一起,讓人分不清楚,哪些需求和感受該自己負責,哪些需求和感受該對方負責。

比如,最常見的一種情況:相處久了,伴侶雙方從愛情關系可能升華為“親情”關系。

潛意識中認為,有些事自己不說明,對方也能會意;有些要求自己不提,對方也一定能做到。

但事實上,兩個人依然是獨立的個體,并不能完全對彼此感同身受。

這就需要伴侶雙方學會做“課題分離”。

03 在婚姻裡做好“課題分離”,獲得幸福同時擁有自我親密關系中,我們潛意識中将對方和自己視為一體的。

因此會在意對方的态度、評價、行為等,有時因為一個言語或舉動,就能将自己“困”在原地。

阿德勒心理學中有一個核心理論,叫“課題分離”。

該理論認為:一切人際關系的矛盾,都起因于對别人的課題妄加幹涉,或者自己的課題被别人妄加幹涉。

隻要能夠進行課題分離,人際關系就會發生巨大改變。

1)做好課題分離伴侶雙方,都要為各自的需求和感受負責。

區分哪些“課題”是對方的,哪些“課題”是自己的,樹立起“邊界意識”。

比如:在伴侶對你提出某種要求時,你隻需要判斷要不要接受他/她的要求,對此客觀地作出回應,你可以選擇“同意”或“不同意”,這是你的課題。

至于他/她怎麼來處理你的回應,會不會感到生氣、失望,會不會誤判,那就是他/她的課題了。

你不必因為作出了拒絕的回應,而感到歉疚。

一些人在婚姻關系中,傾向于付出型,那麼付出多少,就是他/她的課題,至于對方有沒有回報,回報多少,那就是對方的課題了。

得不到和預期相應的回報,就悶悶不樂、失望、懊惱或怨恨——這些其實都是在涉足對方的課題,被對方課題幹擾所緻。

不過多幹涉對方的課題,這是促成良好關系的基本原則。

2)伴侶雙方經營好各自的“課題”

一方所能做的,隻是去經營好自己的“分内之事”,越過“界限”,才是煩惱的開始。

你可以安慰、理解、關心對方,産生共情,但不能代替對方去完成“未盡之事”。

正如那句諺語所說:“你可以把馬帶到河邊,但不能強迫其喝水。”

最常見的一種現象,婚姻當中遇到矛盾時,少不了會有争執。

之所以會有争執,是因為觸犯了各自的界限,且雙方都沒有意識到,幹預了對方的課題。

争輸赢、論對錯,不可否認,在當時的“場景”中看起來重要。

但若将其放置到整個婚姻關系或整個生命長河中來看,這種“過于自我”的表達,并不利于自我課題的完成和婚姻關系的發展。

争論的目的,是為解決問題。

解決問題,就需要明确各自的課題,從而去細化和完成“任務”,而不是任何一方占上風,取得“壓倒性”的暫時“勝利”。

誠然,親密關系中,會有一個“權力争奪”的階段,時間因人而異有些在磨合中産生了弱化,有些伴侶則一生都處在“敵對”狀态中,永遠強調自我的正确性、重要性,否定、排斥甚至打壓對方,成為一種習慣。

一旦潛意識個性占了支配地位,結果就是改變不成,反而引發系列矛盾,讓雙方都不愉快,自己也陷入情緒内耗。

即便對方勉強遵從了另一方的意志,在内心也會壓抑自己的不滿,這種暫時看起來壓倒性的勝利,都可能成為婚姻關系的潛在隐患。

對方會認為你控制欲太強,讓他/她失去了自由,對你的好感逐漸打了折扣;你越是要求對方改變,他/她越是要違背你的心意,反其道而行之,以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威;你單方面的“我為你好”,可能在對方眼裡,其實是一種幹預和束縛;你自以為對方如果真的愛你、在乎你,就應該服從你的意志,實則可能是一種自戀情結在作祟,或是自私、偏執心态的無限膨脹。

……自體心理學家海因茲·科胡特認為:“一個成年人去控制他人,其實是把他人作為自己的一部分(自體客體),更接近于期望控制自己的身體和意識,而并不是真的想要控制他人。”

這就需要伴侶雙方在關系中,學會正确溝通。

在溝通過程中,學會傾聽和分辨,哪些方面是自己需要去改進和完善的,哪些是對于對方的課題,自己不能“越權”的。

必要時,也可以一起商量對策,幫助對方一起完成各自的“課題”。

心理學家榮格說:“你連想改變别人的念頭都不要有。要學習像太陽一樣,隻是發出光和熱,每個人接收陽光的反應有所不同,有人覺得刺眼有人覺得溫暖,有人甚至躲開陽光……”

正如同太密集、太滿的空間,會給人緊張感、壓迫感和束縛感,親密關系也是一樣,過密則疏。

懂得做“課題分離”,就相當于為親密關系适當“留白”,讓雙方都有相對自由“呼吸”的空間。

總而言之,是否進入婚姻是一個人的事,而婚姻關系一旦形成,就不再是一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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