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待情感:情人欲送兩套房産買我自由:不收覺得虧,收了不安心,該怎麼辦?

嘉待情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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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你的傾訴:

他是已婚的狀态,但是和妻子已經分居,妻子一直在國外。和他在一起第一個月,他就送了我一套首付40萬的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錢也是從我的賬上打出去的。

我們在一起2個月後,發生了一些争吵,當時我冷戰說要分手,後來我們又和好。之後他又一直在跟我說,要給我買一套房子、買一輛車,說了一個多月,我不知道該不該要

其實第一次跟他分手的時候,他就跟我說過,要我把房子還給他。跟他在一起,他基本上是在控制我,我穿什麼衣服,去到哪裡,他都要管。在一起之後,他也不允許我有其他的朋友,我根本不喜歡那樣。

他很有錢,可能也不在乎給我的那些東西,可是我隻是一個拿普通工資的。不要他的,又覺得自己虧了,要他的又不安心,該怎麼辦?

02我的回複:

從他的心理來看,送你是捆綁你們之間的關系,是交易。既然我送了你房了,你就是我的,何況是你的房子?我要是不高興了,你可能什麼都沒有;你要是乖乖的,将得到更多。用錢我就能買你的自由。

大家都看過亦舒筆下的《喜寶》吧?她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我要很多很多的愛,如果沒有就很多很多的錢......“喜寶在答應做别人的情人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愛的能力以及自由,像一隻金絲雀被圈養。

從你的角度來說,在接受他送的禮物的時候,就應該做好了,被他變相控制的準備,或是給他打工的準備。你要想一下,你的收入才幾千,不靠自己的身體,外貌,青春給他打工,又何德何能,得到那麼多呢?如果你真的害怕被控制,你大可連第一套房子都不要,一并還給他,但是如果你又舍不得,就總得付出點什麼吧。除非一輩子不離開對方,否則就應該随時做好,本該不屬于你的東西,被收回的準備。

微博上有一熱搜:女子戀愛時獲贈奔馳分手被判歸,有些女孩覺得虧,留言說,“不付出就可以玩女人”意思是,自己豈不是被白睡了。

戀愛期間,這樣的想法是暗地裡,如果要拿到台面上來争論,女人将自己哄擡為高階的貨物來買賣。這是不符合社會價值觀的,已然,也喪失了戀愛的本質意義

03嘉待老師建議

那麼,戀愛期間,該怎麼收禮呢?我并不反對,戀愛中的贈予行為,但是作為女孩子要怎麼收禮呢?要有一個基本的框架和原則:

第一,日常消費,玩樂,小額度的開銷,可以大部分由男方出,女方再适當的付出,比例控制在3:1;

第二,不要接受男方高額度的贈予,除非你已經做好了,結婚的準備。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在戀愛期間,高額度價值的贈予都賦予了結婚的目的(彩禮),也就是說,如果你接受了,但最後,分手了,對方想索要回來,大概率上法律是支持的;

第三,什麼是高額度的禮物呢?如果超出對方月收入的一半,亦或是自己月收入的一半,都為貴重禮物,收的時候要謹慎,也可以同價回贈。但是如果已達到對方年收入的一半,亦或是自己年收入的一半,就屬于彩禮性質的禮物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沒打算結婚的,最好不要收。

中國男人愛面子,有時候送出去的貴重禮物,分手也就算了。但如果是高價的贈予,分手之後,内心其實也是計較的。所以,男生在贈予的時候,也要明确,自己的承受範圍,别打腫臉充胖子,也不要給對方壓力的好。不宜将女人物化,用高額禮物滿足自己的控制欲。

中國有幾句老話,“就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無功不受祿”等等。自己是什麼價值,這要看自己的收入、外形、自己的消費水等“硬”價值,而不是戀愛期間,你在對方心理占據的位置的“軟”價值,因為,你在對方心中的地位,是随時都會改變的,可收回的,是對方捧出來的。他愛你的時候,你可能就是價值連城的,他要不愛了,你可能就是一文不值的。女生,要想有高回報的戀愛,其實關鍵還是要修煉好自己,大可不必有僥幸的心理。對此,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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