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除了彼此相愛,心甘情願步入婚姻外,還有更重要的一點——你得了解一些關于婚姻的法律知識。
這是我最近讀婚姻律師吳傑臻的《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一書所得到的啟發,吳傑臻在這本書裡講“婚姻安全”,通俗易懂地分析婚姻法的本質,解讀婚前、婚後各種與婚姻法相關的知識點。
學習婚姻法律,不是教你害人,而是教你在關鍵時刻自保。
作為一位從業數十年、處理過數千起離婚案的律師,吳傑臻在這本書裡不講雞湯、不販賣焦慮,隻是希望通過真實案例,及自身的專業知識,幫助大家思考——如何才能讓婚姻變得更幸福。
盲目的幸福不是真的幸福,你得意識到婚姻中存在哪些潛在危險,才能在學習婚姻法的過程中建立自己的婚姻安全。
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這本書裡,吳傑臻律師揭露了婚姻的三個殘酷真相,很現實,很紮心,希望你越早知道越好。
第一個真相:人心易變,别相信“愛情至上”理論
吳傑臻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一書裡寫道:
世界上最不可控的就是感情,最不可知的就是人心。當初愛得死去活來,如今撕得你死我活,這種戲碼随時都在上演。
女人總覺得擁有愛情就擁有一切,愛情至上,過高看待愛情在婚姻裡的作用,容易忽視婚姻安全的真正基石——财産安全和人身安全。
并且,隻有愛情的婚姻安全,是最不可控的。這一點相信一部分人深有感悟。
比如,那些在婚前因為彩禮等結婚條件談崩了的情侶,女孩總是想不明白——那個口口聲聲說愛我的男人,我們感情一直很好,為什麼談到錢和房子的時候,對方就像變了一個人,有點計較、有點自私,絲毫不為我考慮?
其實不是對方變了,而是在你們此前的相處中忽視了這一點,一個人想當然地覺得對方愛我就應該無條件答應我某個條件,這種“愛情至上”的觀點,很容易給人當頭一棒。
再比如,那些結婚時愛得蜜裡調油,婚後因為一地雞毛鬧到要離婚的夫妻,兩個人想盡辦法多分财産、為了逼對方淨身出戶鬧得滿城風雨。
複制添加嘉待情感導師wechat id:jiadais,line賬號:yesaay,幫你解決疑難情感問題!
婚姻非常現實,隻談愛情的婚姻,就像沒有地基的房子,愛情在的時候看似很牢固,愛情消耗殆盡時,風一吹就塌了。
真正可控的因素隻有兩個——财産和人身安全,看得見摸得着,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即使被辜負你也可以從頭再來,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你才能在感情中擁有安全感。
第二個真相:“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是最大的謊言
信奉“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女性,最後都會發現,這種論調坑的是自己,當你把人生寄托在婚姻和男人身上時,你就已經失去了自主權。
吳傑臻律師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這本書裡分享過一個案例:
小芳最大的夢想就是嫁個有錢人,得償所願嫁給小劉後,辭職在家做全職太太,丈夫小劉每月給一萬塊生活費,住着大房子,用着名牌,不用為工作煩心、不用看老闆臉色,想買什麼直接刷信用卡,反正老公會換賬單。
發現丈夫出軌後,小芳并不慌張,因為婚後丈夫買了三套房,離婚了她可以分一半。
丈夫卻說,那三套房是父親出錢買的,你沒出過一分錢,憑什麼分我的房子?
吳傑臻律師在書中分析道:
盡管《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裡有規定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分走一半房子,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台後又有這麼一條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産,産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隻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産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财産。
根據小劉的情況,他和小芳結婚後一直在父親的工廠打工,領着基本工資,沒有存款,名下的車是婚前買的,三套房子是小劉父親出資寫在小劉名下的,屬于小劉個人财産。離婚時,小芳什麼都分不到。
在吳傑臻律師所接觸的離婚案件中,小芳的案例不是個案。然而,嫁給有錢人離婚時分走其一半财産這樣的“美好願景”,已經不符合現實。
婚姻殘酷又現實,依附型婚姻對女性毫無益處,因此,吳傑臻律師奉勸女性朋友們——就算結婚了,也不要窩在家裡,不要期待不勞而獲,走出去,去工作,去創造屬于你自己的價值!
第三個真相:男主外女主内,吃虧的是女人
處理過數千起離婚案後,對于“男主外女主内”這樣的婚姻組合,吳傑臻律師并不支持。
有的職場女性結婚生子後不得不成為全職太太,雖然丈夫主動提出買一套房給妻子保障,但房子寫的是丈夫的名字,出資人是公婆,遇到丈夫出軌鬧離婚,才發現那套房子自己分不到,能分到的财産少之又少,離婚後還可能面臨找不到好工作的窘境。
夫妻共同财産,一定是在婚後共同創造的,女人為了家庭犧牲事業并非明智之舉,到最後吃虧的一定是女人。
對此,吳傑臻律師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一書中寫道:
對外,應該鼓勵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社會競争,實現自我價值,這種自我價值不僅能為雙方帶來社會地位、金錢等附屬品,還會給人帶來精神的滿足和愉悅。
對内,應該鼓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育兒責任,如此才能更加體諒彼此,産生共情,親密關系才更穩定和長久。
在此建議那些想在婚後做全職太太的女性,認清現實,謹慎權衡,别輕易交出主動權。
法律強調男女平等,更希望女性經濟獨立、精神獨立。
關于婚姻的三個殘酷真相,希望你越早知道越好。
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财産和愛》這本書裡,吳傑臻律師講得最多的就是“婚姻安全”,如何擁有婚姻安全?如何讓婚姻更穩固和長久?讀完這本書,你會得到想要的答案。
你覺得婚姻的真相還有哪些?